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私人借款擔保人可以被起訴嗎

在實際生活當中,有很多人會向自己的親戚或者朋友借錢,對於被借錢的人呢,往往都會的人擔心自己將自己的私款借給別人,對方以及作為擔保人的人會不會來還款。

私人借款擔保人可以被起訴嗎

首先,對於有擔保人的情況,擔保人如果替欠款人還完了擔保人應該承擔的欠款的話,那麼擔保人是可以向欠款人去追償起訴的。另外還要注意的是,擔保人是不能代替債權人去起訴原來的欠款人的,但是債權人既可以去起訴欠款人,也可以去起訴擔保人,或者是將欠款人和擔保人同時告上法庭,讓二人有其中一個還上自己的款項就可以了。

作為債權人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因為口頭的擔保合同是沒有效力的,只有簽了字的擔保人才有保證的義務。這樣在起訴的時候,才有權去起訴擔保人,這樣也可以讓自己的錢早日回到自己的手中。其實在一般的情況下,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那麼欠款到期以後,在六個月之內債權人並沒有起訴,也沒有向債務人去索要欠款的話,如果是連帶保證的話,那麼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人就可以免除還款的責任了。最重要的是,這是作為擔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項。

作為擔保人的話,根據我國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條的規定,對於同一個債務如果是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其應當承擔的範圍就是合同上面約定的份額,如果説合同上面沒有約定具體的保證份額的,那麼所有的保證人都將承擔連帶的責任。

對於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債權人可以向任一保證人或全部保證人提出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承擔部分或是全部)的要求,保證人有義務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並且該義務也應該由保證人來承擔。保證人承擔了其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要求其償還已經承擔的款項,

當然,對於債權人來説,債務人到期不還錢的,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可以先找擔保人承擔相應的責任,擔保人願意承擔的是比較好的情況,如果擔保人拒絕承擔責任,可以將債務人和擔保人一同起訴到法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對於私人借款有擔保人的情況下,擔保人不承擔相應責任的是可以被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