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財產可以用來抵押
一、哪些財產可以用來抵押
(一)《擔保法》規定作為抵押的財產可以是: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3、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5、正在建造的 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運輸工具;
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二、哪些財產不可以拿去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在我國.土地歸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而不能為私人財產。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也就是不能以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抵押。否則抵押合同無效。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這裏的例外有兩處:一是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二是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故只能“地隨房走”,不能“房隨地走”,而且以這兩種財產進行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用途。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衞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其教育設施、醫療衞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以外的財產為自身債務設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無法確定是否有處分權,因此不得抵押。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但是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者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的效力。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如以法定程序確認為違法、違章的建築物。
則就要考慮清楚了,因為此時承擔的法律風險是比較大的。一旦債務人到期不能歸還欠款,那麼自己提供的抵押物就會被執行。這樣一來,自己的合法權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因此,不管是提供抵押物還是作為擔保人,行為人都一定要慎重考慮。
-
房子被抵押在先,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很多人在生活中會選擇購買已經抵押出去的房屋,一方面因為這種房屋的售價一般是低於正常價格的,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是購房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被抵押出去的房屋。不管購房者是不是在知情的情況下購買的抵押房屋,都會對簽訂的買賣合同產生影響。在我國法律中明確...
-
無抵押貸款還不出
隨着網絡購物平台的興起,很多人為了購物方便開通了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這兩者是給人們帶來不少便利,但同時帶來的麻煩也不少,網絡上黑客手段技術高明,一不小心當事人就泄露了自己的銀行密碼,導致存款被盜刷。所以消費者一定要確認支付是否安全,不要隨意點擊外來鏈接。...
-
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可以貸款嗎?
個人購買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如果開發商抵押給銀行獲得資金後,抵押了部分產權但是同意預售或者解除質押,是可以辦理貸款的。否則銀行不同意貸款的情形下,不能夠使用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辦理按揭貸款。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為取得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
-
房屋抵押具結書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