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如何繳納土地使用稅
爲便於理解《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的公告》內容,現將公告內容解讀如下: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這是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由土地使用人直接徵地的情形所做的規定。隨着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土地管理方式的逐步規範,目前土地出讓的主要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儲備中心徵用土地,經過前期開發,然後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讓給土地使用人。因此,財稅〔2006〕186號文件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目前,地方土地儲備中心徵用耕地後,對應繳納的耕地佔用稅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儲備中心繳納,作爲土地開發成本費用的一部分,體現在招拍掛的價格當中;另一種方式是由受讓土地者繳納耕地佔用稅。對後一種情形,需要進一步明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政策適用問題。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20〕3號)的有關規定,未利用的土地出讓前,應當完成必要的前期開發,經過前期開發的土地,才能依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統一組織出讓。因此,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的土地都是建設用地,不屬於直接取得耕地,無論耕地佔用稅以何種方式繳納,都應當適用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政策規定。
因此,公告明確規定: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不屬於新徵用的耕地,納稅人均應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二條規定,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綜上所訴,土地使用權購買者在繳納土地使用稅時均應按照國稅局的有關規定或者通知,不得漏繳,並且按照規定,在有限時期內繳納不得逾期。以上內容就是本站小編爲您整理的關於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如何繳納土地使用稅的問題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住宅樓交土地使用稅嗎?
一、住宅樓交土地使用稅嗎?住宅樓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稅,個人居住的房子是暫免徵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但是,如果將房子由於商業用途,就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稅了。個人房產稅是以個人所擁有的房屋爲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
-
交了耕地稅土地使用稅還要交嗎
一、交了耕地稅土地使用稅還要交嗎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是國家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實際佔用耕地面積、按照規定稅額一次性徵收的一種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標準,按規定稅...
-
土地使用稅開發商如何計算?
時間:2023-12-0814:58:35瀏覽:2210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土地使用稅的計算如下: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一般大城市每平方米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每平方米1、2元至24元;小城市每平方米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每平方米0....
-
土地使用稅繳費時間是什麼時候
土地是很常見的,大家也都知道,我國對於土地的管理是十分嚴格和規範的。要想獲得土地使用權,必須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同時也要在規定的土地使用稅繳費時間內進行土地使用稅的繳納。但是到底應該在什麼時間繳納土地使用稅,沒辦理過過土地使用證的人可能不是很瞭解,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