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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區別?

我國在稅收方面,有許多種類。對於土地稅收的徵收,還是可以分爲很多鍾。非財務專業人員對此就不是很懂,特別是某些稅種的名字還相似,那就更分不清楚了。然而,稅收又關係到我們的生活,多做了解,總會有好處。接下來,365律師將和大家分享土地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區別?

土地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區別?

土地稅、土地使用稅的概念

以土地爲課稅對象,按照土地面積、等級、價格、收益或增值等計徵的貨幣或實物。簡稱“地稅”。包括對農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課稅。

土地稅在各種稅中歷史最久,併爲各國採用。最初的土地稅,以土地大小定稅額多少,繼而以產量(產值)或土壤肥瘠的程度定稅率的等級,也有的以土地價格爲徵稅標準。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稅與土地使用稅的區別

1、概念不同

土地稅:土地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爲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爲。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2、計算方式不同

土地稅:以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爲徵稅對象。以額爲計稅依據。土地稅與房產業,土地稅的功能是國家對房地產徵稅。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出售建築物時所產生的價格量徵收的稅種。土地價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後的餘額。土地稅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稅率,例如額未超過50%的部分,稅率爲30%,額超過200%的部分,稅率爲60%。

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

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爲0.50~10.00元;中等城市爲0.40~8.00元;

小城市爲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爲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交稅是我們應該做的,爲了社會的建設,既然我們使用了公共資源,就應該出自己的一份力。對於土地稅收,土地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區別有哪些呢?區別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土地稅包含的土地範圍更廣一些,徵收計算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土地使用稅一般是按照土地面積和價格來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