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律師解答1.71W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該第三者成爲雙方選定的仲裁人(亦稱公斷人),或爲仲裁機構。
我國仲裁製度的基本原則我國仲裁製度的基本原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了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除了向法院訴訟外,仲裁是解決糾紛的另一種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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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管轄權異議情形
根據我國《仲裁法》及其司法解釋中的相關規定,若存在如下幾種情況之一,仲裁庭可能對相關爭議不具有仲裁管轄權:(1)當事人之間不具有仲裁協議;(2)仲裁協議的達成並非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3)協議沒有明確的仲裁事項;(4)爭議事項超出了仲裁協議約定的範圍;(5)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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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調解書生效時間
1、民事調解不同於判決,或者裁定。一般只要法院製作調解書後蓋章,並送達雙方當事人簽字後,就立即生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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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意思
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於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願,也異於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仲裁是自願型公斷,區別於訴訟等強制型公斷。商業仲裁是指買賣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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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的作用
1、約束雙方當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決其爭議,且不得向法院起訴2、排除法院對有關案件的管轄權,如果一方違背仲裁協議自行向法院起訴,另一方可以憑仲裁協議要求法院不受理。3、使仲裁機構取得對爭議案件的管轄權。仲裁協議,亦稱仲裁契約,是指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將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