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擔任仲裁員
仲裁律師解答3.31W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可以擔任仲裁員:
(一)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
(二)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滿八年的;
(四)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的;
(五)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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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
仲裁協議是仲裁雙方但是當事人約定的關於仲裁的文件,它是有一定效力的,體現在以下方面:(一)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這是仲裁協議效力的首要表現。1、仲裁協議約定的特定法律關係發生爭議後,當事人就該爭議的起訴權受到限制,只能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不得單方撤銷協議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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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與起訴有什麼區別
仲裁其實和訴訟的功能是一樣的,都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律途徑,是指根據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雙方指定的仲裁機構作爲第三方,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認定,在權利義務上依法作出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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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仲裁撤訴流程是什麼呢
法律規定仲裁撤訴流程是:直接通過勞動仲裁部門,提出撤訴申請,撤回訴訟就可以了。申訴人申請撤訴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申請人申請撤訴必須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請。二、撤訴申請必須由申訴人提出。三、撤訴的目的必須正當。申訴人申請撤訴並不一定就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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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是什麼呢
仲裁基本制度主要是下列三種:1、協議仲裁製度。仲裁協議是當事人仲裁意願的體現,當事人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對仲裁案件的審理和裁決都必須依據雙方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有效的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就沒有仲裁製度。2、或裁或審制度。仲裁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