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權的特徵有哪些
仲裁律師解答3.09W
辯護權有四個方面的特徵:
1、辯護權專屬於刑事訴訟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辯護權以被指控犯罪爲存在前提;
3、辯護權的行使以辯解和反駁爲基本手段,辯護應該是及時的、充分的,才能稱之爲“有效辯護;
4、辯護權是司法民主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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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委員會本身並無強制執行的權利,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所以仲裁裁決具有強制執行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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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時效規定爲多久
仲裁時效分爲普通仲裁時效和特殊仲裁時效。按照法律規定,普通仲裁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但是,從權利被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則不予保護。特殊仲裁時效是指普通仲裁時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時效。《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9條規定,因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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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效力
有效的仲裁協議,總體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對當事人的約束力、對仲裁機構的效力和對法院的制約力。1.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這是仲裁協議效力的首要表現。其一,仲裁協議約定的特定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就該爭議的起訴權受到限制,只能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不得單方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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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麼抓捕失信人
可以直接向執行法院報告,至於法院採取什麼措施,一切由法院決定。一、失信被執行人,本質上屬於民事案件的當事人,並不是違法犯罪的嫌疑人;二、失信人,只有在有能力執行而拒絕執行的情況下,纔可能會被處以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