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原告怎麼說話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4.94K
法庭上原告需要做:
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陳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陳述是否申請法官迴避。
2、之後進行法庭調查階段,原告需要宣讀自己的訴狀,並陳述是否有補充的事實與理由。
3、原告還要舉證並說明每份證據的證明目的。對於被告的證據,原告需要進行質證。
4、原告還需要答覆法官所提出的問題。
5、最後原告需要發表辯論意見,並陳述自己最後的請求。
6、在調解階段,原告需要表態是否願意調解,並闡述自己的調解方案。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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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銀行卡要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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