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範圍是什麼?
一、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範圍是什麼?
1、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
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所述產品應當是經過產業方法制造的,有確定形狀、構造且佔據一定空間的實體。一切方法以及未經人工製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
2、產品的形狀
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
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無確定形狀的產品,例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爲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徵。
(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狀作爲產品的形狀特徵。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長所形成的形狀作爲產品的形狀特徵,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狀作爲產品的形狀特徵。
(2)不能以擺放、堆積等方法獲得的非確定的形狀作爲產品的形狀特徵。
(3)允許產品中的某個技術特徵爲無確定形狀的物質,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物質,只要其在該產品中受該產品結構特徵的限制即可。
(4) 產品的形狀可以是在某種特定情況下所具有的確定的空間形狀。例如,具有新穎形狀的冰杯、降落傘等。
3、產品的構造
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係。
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係、連接關係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係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係。
4、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是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採取的利用了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的集合。技術手段通常是由技術特徵來體現的。
未採用技術手段解決技術問題,以獲得符合自然規律的技術效果的方案,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
二、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規定是什麼?
對可獲得專利保護的實用新型的一般性定義,而不是判斷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具體審查標準。
因此,在初步審查中,對於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是否滿足新的”、適於實用”的一般性要求,審查員通常僅需根據申請文件的描述判斷其相對於背景技術是否作出了改進以及能否在產業上應用併產生有用的效果。
實用新型專利也是屬於專利類型中的一種,只不過相比於發明專利,我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是要短一些的,最長情況下也只能是10年。並且還要求在這10年期間,專利權人可以每年按時交納專利年費,否則的話還不到10年,就會終止對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對於實用新型在進行保護的時候,是需要明確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造型和產品的,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只有這樣才能夠符合審覈的標準,才能夠獲得專利保護。
-
怎麼保護自己的專利
律師解析:可以通過《專利法》來保護自己的專利。遇到專利侵權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訴訟解決。法律依據:《專利法》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
舉證責任倒置的適用範圍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舉證責任倒置的適用範圍:(1)實行過錯推定的侵權訴訟。如建築物或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因醫療糾紛提起的訴訟。(2)實行因果關係推定的侵權訴訟。如環境污染致損害的侵權訴訟;產品質量不合格致人損害的侵...
-
屬於專利權的合理使用行爲的有什麼?
一、屬於專利權的合理使用行爲的有什麼?1、權利用盡後的使用、許諾銷售或銷售。即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2、先用權人的製造與使用。即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
-
什麼樣纔算侵犯專利
侵犯專利的判定標準是: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二、有違法行爲存在。即行爲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爲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爲。三、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四、應以生產經營爲目的。《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