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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賠償案件答辯狀交給哪裏?

商標侵權賠償案件答辯狀交給哪裏?

一、商標侵權賠償案件答辯狀交給哪裏?

答辯狀需要交給法院,如果是一審,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審理法院提出答辯狀。如果是二審,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件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爲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二、商標侵權如何判定商標使用的?

商標使用成爲商標侵權判定中重要因素。商標侵權判定中的商標的使用有兩個方面的考察對象,一個是被控侵權行爲的商標使用行爲,另一個是商標權人的使用行爲。

對於不同侵權行爲的判定,應當根據原告、被告對商標的不同使用方式,或參考不同侵權行爲的種類以及侵權構成要件區別認定,不可一概認定爲商標侵權行爲。被控侵權行爲中的商標使用行爲,應當排除商標的合理使用因素。

三、侵犯商標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必須有違法行爲存在,即指行爲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爲。

(二)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爲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爲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三)違法行爲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爲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四)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爲人的銷售行爲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這類案件的答辯狀要交給法院,由法院負責審理並下達判決書。確認商標的使用情況是判定商標侵權行爲的重要因素,認定商標侵權行爲之後,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要賠償權利人的損失,可以確定實際損失的,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支付賠償款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