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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追訴標準是什麼?

商標1.97W

一、商標法追訴標準是什麼

商標法追訴標準是什麼?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單位假冒他人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馳名商標或者人用藥品商標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假冒他人註冊商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

5、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假冒註冊商標罪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商標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註冊商標的專用權。犯罪對象是他人已經註冊的商品商標。所謂商標,俗稱“牌子”,是指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用來標明其商品或服務項目的顯著特徵,並便於區別與他人所生產、銷售的商品及其服務項目。商標一經商標局覈准註冊,便成爲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便對其註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假冒。但對於未經註冊的商標或雖經註冊,但已超過商標註冊的有效期限或因違法行爲被註銷的註冊商標,法律不予保護,即使有人假冒,也不構成所謂侵權。因此,能成爲本罪對象的商標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是商品商標,而非服務商標,即使有人假冒服務商標,亦不構成本罪。

第二,是已註冊的商標,非註冊的商標即使有人假冒,也不構成侵權,更不能構成犯罪。

第三,是他人的商標,對於自己使用的商標,自然談不上假冒。

第四,是未超過有效期限的有效商標。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爲10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如果期滿6個月內未申請續展註冊或者因違法被註銷的商標,不能成爲本罪對象。這樣,本罪的對象僅限於他人註冊的有效商品商標。

註冊商標是不能假冒的,否則就侵犯了他人的權益。假冒註冊商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爲。

他人註冊了商標如果盜用的話就是違法的,這個時候盜用他人的商標是很容易造成違法的。所以說如果盜用他人的商標達到了前面提到的幾種數額,那麼就會被認定爲犯罪的,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標籤:追訴 商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