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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管理辦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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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管理辦法是什麼?

一、宅基地管理辦法是什麼?

宅基地管理辦法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需要經過申請,通過申請之後纔可以作爲宅基地使用。享受農村宅基地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使用,用於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類管理上屬於(集體)建設用地。

二、宅基地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並保有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性。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原則上限於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界定爲“宅基地使用權人”。在現行規則之下,宅基地使用權人是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從宅基地所承載的社會保障功能以及宅基地初始取得的無償性的角度來看,這一規定是妥適的。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具有特定性,限於集體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界定爲“集體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國有土地上設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可能性。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具有特定性,僅限於依法建造並保有個人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界定爲“佔有和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包括農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與居住生活有關的其他建築物和設施,如住房、車庫、廁所、沼氣池、牛棚、豬圈等。

(四)宅基地使用權的初始取得具有無償性。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權利,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償取得、無償使用。

(五)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我國現行法律沒有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期限進行限制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因期限屆滿而消滅。因此,宅基地使用權是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權。

宅基地對於我國農村村民來說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利好政策,因此我國爲此還出臺了相關的宅基地管理辦法,目的就是爲了更好的規範宅基地的使用和建設等相關的內容。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必須要經過層層審批,未經審批的宅基地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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