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強拆怎麼辦如何組織維權?
一、夜間強拆怎麼辦如何組織維權?
遇到房屋被強拆,當事人需要保護自身安全,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拒拆遷,否則有可能會觸犯刑法。在與對方爭執不下時,當事人可以撥打110報警,在撥打報警電話時,需要錄音。當事人需要選擇安全地點爲拆遷現場拍照取證,爲後續維權取證,必要時可以記錄拆遷指揮人員的照片。當事人在取證之後,可以諮詢拆遷律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拆遷方夜間強拆自己家房子該怎麼辦?
我國《行政強制法》中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也就是說行政機關是不能在夜間實施強拆行爲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該法中還明確了一點,那就是緊急情況除外,那麼什麼叫做緊急情況呢?《行政強制法》第52條中明確了“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場所的遺灑物、障礙物或者污染物,當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機關可以決定立即實施代履行;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事後立即通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處理。”
另外,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我國《刑法》對此也有着明確的規定,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徵收方中實施夜間強拆的工作人員不僅要承擔治安管理處罰,情形嚴重的話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由此看來,夜間強拆是違法的,可以對此提出訴訟,對於強拆的工作人員,不僅會承擔治安管理處罰,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被拆遷房要理智的對待,不要強行與對方對着幹,一定要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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