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土地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簽訂土地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轉讓合同的形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2、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
3、轉讓價格評估事宜
4、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擔保
5、有關稅費
轉讓合同簽訂之時,雙方應對有關應繳納的稅費項目、標準及數額進行諮詢,並對稅費負擔問題進行明確。根據有關規定,稅費的計算依據一般爲土地成交價,若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的,則應以土地評估價作爲計算依據。
6、土地用途及相關用地條件的變更
7、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歸屬問題
8、權屬變更程序與支付轉讓價款問題
二、土地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總的來說,在簽訂土地買賣合同過程中,要注意的事項還是比較多的,事實上這些注意事項並不是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但以上問題最容易造成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糾紛,所以要提前瞭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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