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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滿的規定是什麼?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出讓土地使用權也是非常常見的事情,因爲土地的使用權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或者是從事一些商業用途。當然,出讓土地使用權,它是有年限規定,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滿的規定是什麼?

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滿的規定是什麼?

一、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滿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限,年滿之後是可以進行續簽的。

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爲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計算方式

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

實質

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約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權年期的長短,直接影響可利用土地並獲相應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確定以後,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長,土地的總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價格也會因此提高。因此,通過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於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價格上的差別。

修正方法

(1)計算使用年期修正係數,年期修正係數按下式計算: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將比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係數;

r——土地還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權年期;

n——比較案例的使用權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係數對交易案例地價進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後地價=比較案例價格×K

案例3:若選擇的比較案例成交地價每平方米爲500元,對應使用權年期爲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讓年期爲20年,該市土地還原率爲8%,則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後的地價=500×1-1/(1 8%)20/[1-1/(1 8%)30]=436.06元/m

首先,小編在這裏給大家介紹了一下出讓土地使用權,具體的年限規定,比如說,根據不同種類的土地,它的具體年限是不一樣的,其實就是如果這個年限使用期限已經到了的話,那麼應當進行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