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審批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一、土地使用審批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1、準備相關土地審批申請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土地使用權登記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土地使用權來源證明等;
2、由土地使用權人提出申請,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關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準備的相關土地審批申請材料;
3、由土地管理機關進行權屬審覈,包括初審、公告、複審、批准登記等步驟;
4、審批通過,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此外,土地使用權未到期國家也可徵用,但應就剩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有哪些
1、土地招標
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佈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爲。
2、土地拍賣
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佈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爲。
3、土地掛牌
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佈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佈,接受竟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爲。
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土地機關會進行詳細的登記,包括土地使用的用途、土地的使用類型以及面積。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的,一般會按照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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