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補償決定書,成爲壓低你補償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們在長期的徵地拆遷知識科普中,告訴了大家很多違法拆遷的亂像和應對之策。今天,我們想給大家說說合法的拆遷中,一些合法的文件,稍不留意,也能“變相”地壓低您的補償,而且徵收方也樂見其成。咱們被徵收人不得不留意小心。
我們看一則案例。四川某縣劉先生的房屋在2018年10月份被納入了拆遷範圍,面對拆遷方給出的補償非常不滿意,與拆遷方協商多次也無果,所以一直沒有簽字。可是在2019年1月份,劉先生突然收到了房屋徵收補償決定,這份文件補償依然沒有達到他的房屋實際價值。劉先生非常擔心這份文件會對他的補償產生影響,急忙諮詢了拆遷律師團,尋求應對措施。
拆遷律師瞭解情況後告訴劉先生,收到這份文件如果不立即採取維權措施,超過時效,就很難提高補償了。如果不管不顧,可能只會等來司法強拆的結果。
什麼是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出具徵收補償決定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根據此規定,滿足這兩個條件之一便可出具徵收補償決定:
1、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
房屋徵收部門在進行徵收時,會制定徵收補償方案,確定被拆遷人初步的補償是多少,這份方案是有時間規定的。因爲一個項目開發,肯定是需要計劃,項目的完成需要有期限,所以在這個期限內,如果徵收部門和被拆遷人就補償達不協議的話,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出具徵收補償決定。
2、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
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房屋徵收部門不知道與誰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但是徵收項目也不能就這樣拖着,基於這一點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報請作出補償決定。
房屋徵收補償決定與司法強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司法強拆。
在現實徵地拆遷中,《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是一般在規定期限內補償協議達不成時,徵收方進行拆遷所必須的一種手段。所以一旦收到徵收補償決定書,也就意味着強制拆遷的大門已經打開。
因此,對於被拆遷戶來說,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就像是一個“定時陷阱”,一定要及時識別和應對。
如果收到徵收補償決定應該怎麼辦?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複議
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提起行政訴訟
被徵收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此外,被徵收人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後對複議決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由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合法文件可能在客觀上也會對您的補償權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侵害,咱們被徵收人一定要重視每一份徵收文件。尤其是我們被拆遷戶收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的時候,一定要引起重視,及時諮詢律師,在有效的期限內採取法律措施,不要將自己的房屋一步一步推向被強制拆除的命運。
-
民法典地役權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地役權的消滅
一、民法典地役權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民法典規定,地役權糾紛向法院起訴時,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要看糾紛的類型而定。例如主張排除妨礙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
拆遷有糾紛怎麼解決糾紛?
一、拆遷有糾紛怎麼解決糾紛?拆遷有糾紛可以採取的解決方法包括協商、仲裁、起訴等。1、行政裁決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裁...
-
拆遷房閣樓面積怎麼算?
一、拆遷房閣樓面積怎麼算?1、拆遷房閣樓面積可能會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計算(1)在商品房買賣中,單獨的閣樓是不計算建築面積的,也是辦理不出房產證的,閣樓只能作爲主房的附屬房體現在購房合同和房產證裏,層高在2.2米以上的部分計算進建築面積裏。(2)而拆除房屋閣樓...
-
拆遷店面怎麼算補償金?
一、拆遷店面怎麼算補償金?1、店面拆遷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爲,房屋價值的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搬遷費等的補償費用相加。《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