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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少數人不簽字搬遷導致小區其他人拿不到補償,是否違法

因爲少數人不簽字搬遷導致小區其他人拿不到補償,是否違法

近日有被拆遷人朋友問拆遷律師:做"釘子戶"是違法的嗎?進一步溝通之下我們瞭解到,這位被拆遷人朋友自己已經搬遷了,但是因爲有一戶鄰居遲遲不肯簽字搬遷,自己和其他被拆遷人一直沒拿到補償款。

這位被拆遷人朋友說,拆遷方告訴他們,只有所有拆遷工作都完成了,才能統一給付補償款。因此這位朋友很着急,想知道這位"釘子戶"鄰居這樣影響大家拿補償款的做法是不是違法的。

實際上這位朋友可能沒有發現,問題不僅僅出在這戶遲遲不肯搬遷的鄰居身上,拆遷方以未全部完成拆遷工作爲由,拒不向其他拆遷戶給付補償款,也是存在問題的。

接下來拆遷律師就從"釘子戶"和拆遷方兩個角度,來爲大家解答今天的問題。

一、做"釘子戶"違法嗎?

所謂"釘子戶",其實就是大家對長時間未完成搬遷的拆遷戶的,一種略帶有貶義或者戲謔含義的比喻。關於做"釘子戶"是不是違法,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是一定的,要分很多種情況來討論。

第一種情況,如果拆遷戶拒絕簽字搬遷是有理有據的,且一直在積極啓動法律程序,從自身出發努力推進拆遷補償工作的進度,那麼就不能僅僅因爲拆遷戶拒絕不滿意的補償條件、拒絕搬遷,而將其打上"釘子戶"的標籤。法律也會尊重拆遷戶窮盡自己的合法權利救濟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二種情況,拆遷戶認爲補償條件不合理,拒絕拆遷,但並沒有啓動法律程序維權,而是在單純的拖延中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舉動,以此對抗拆遷方的。在雙方發生爭端的過程中,拆遷戶可能就會做出一些違法的,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錯誤行爲。

拆遷律師要特別解釋幾句。有被拆遷人朋友覺得法律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只管拆遷戶,不管拆遷方。但是除了某些不良拆遷方以拘留等手段逼遷外,說句實在話,有時候出現這種"只管拆遷戶"的情況,是因爲拆遷方比被拆遷人朋友要"精明"許多。

被拆遷人朋友其實也完全可以藉助法律手段,追究拆遷方的違法責任,但是卻往往因爲對法律的不瞭解或者不信任,白白將把柄送到對方手上,自己卻成了被處罰的一方。

當然,如果被拆遷人僅僅是消極維權,但是並沒有做出過激的行爲的,在法律規定的救濟程序啓動期限到期之前,並不能直接說這種拖時間的行爲是違法的。但是一旦過了相關法定期限,拆遷方是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

第三種情況,房子已經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如果拆遷雙方已經簽訂了補償協議,但拆遷戶拒不履行搬遷義務的;或者說房屋已被依法作出《徵收補償決定》,並且進入了強制執行程序的,如果拆遷戶再拒絕交房的,就是違法了。

二、有"釘子戶"存在,拆遷方就能拒不向其他被拆遷人給付補償款嗎?

上文提到了,在一定期限內,被拆遷人爲了保護自己的權利,或者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做"釘子戶",並不是違法的。但是因爲"釘子戶"的存在,其他被拆遷人朋友也拿不到補償,問題到底出在誰身上呢?

拆遷律師提醒,如果被拆遷人選擇的是貨幣補償方式,那咱們需要重點關注的是咱們與拆遷方簽訂的補償協議,看協議中有沒有約定補償款的給付時間。協議有約定的,到期拆遷方不能以其他拆遷戶沒有搬遷爲由,拒不給付補償。

拆遷方不能直接將咱們的補償權益,與其他拆遷戶的簽約捆綁到一起。如果咱們搬遷後拆遷方真的不履行補償義務,咱們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對方履行支付補償款的義務。

最後,實踐中還有爭議比較大的一種情況。對於選擇安置房補償的被拆遷人來說,如果安置房是在原址開發建設的回遷房,這時候如果有拆遷戶沒有搬遷的,確實會影響到回遷房的工期。

但這並不簡單意味着拒不簽字搬遷的拆遷戶就是違法的,此時一方面需要咱們耐心等待相應的法律程序進行完畢,另一方面也有賴於拆遷方對相應工作的積極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