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徵地補償不到位應該怎麼辦
一、農民徵地補償不到位應該怎麼辦
當對安置補償方式不滿意時,不能聚衆鬧事,應該理性地與政府協商,或者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政府當前對被徵地農戶的補償主要是採取一次性的貨幣補償方式,缺乏相應的其他配套安置方式,被徵地農戶以後的許多年甚至一輩子,就靠這點土地補償費,有限的土地補償金往往不能解決農戶的後顧之憂。因此若政府解決這些問題將很大程度上減少徵地拆遷糾紛的發生。
二、徵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徵地情況。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徵地聽證。在徵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作爲徵地報件必備件附徵地卷一同上報。
三、對徵地拆遷補償不滿的原因
不難看出,當前徵地補償標準主要是與耕地產值這個單一指標相掛鉤,而且取的是前三年的平均值,這裏的“平均”是同一行政區域內的平均,而非某一戶或某一村的“平均”,這樣的“平均”結果就更低。現行的補償方式並沒有充分考慮被徵土地的地理區位差異、物價指數、作物類別差異等市場化因素在確定補償標準中的權重作用,往往導致補償價格與老百姓心理的補償預期相去甚遠。農戶三十年的土地承包期與平均產值的總收益往往大於被徵地一次性的貨幣補償,隨着物價水平的提高,農民生活支出成本增加,老百姓的反對聲音也越大。
此外,被徵地的土地使用屬性不同,如商業用地、綠化帶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等,帶來的補償標準也不同,以至於同一塊地段,同一類附作物,補償的標準也不盡相同,極易引起相鄰區域農民的攀比和不滿。
如果遇到相關的徵地不公的,相關的徵地當事人應積極的向相關部門進行申述,辦理自身的徵地問題。也可以向相關的律師進行辦理,合理的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要進行相關的違法犯罪行爲,破壞我國的社會秩序。
-
建檔立卡戶養牛有什麼補助
律師解析:建檔立卡戶養牛的具體規定:其一、對於個體養殖戶養殖規模在30頭以上的,每頭牛補貼50元。其二、對於個體養殖戶養殖規模在50頭以上的,每頭牛補貼100元。法律依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一條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一)飲用水水...
-
女兒出嫁後還會有拆遷補償嗎
律師解析:在徵地拆遷中,“出嫁女”到底能不能夠享受拆遷補償呢?需要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分析:一、如果出嫁後戶口未遷出的,此時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樣可以獲得徵地拆遷補償款。雖然婦女已經結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嫁女”原村集體不得收回其原...
-
徵地補償安置協議書籤訂的主體是什麼?
一、徵地補償安置協議書籤訂的主體是什麼?徵地補償安置協議書籤訂的主體是:主要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相關的政府部門,在實踐中,前者以村民委員會爲典型代表,後者的代表形式是政府統一徵地辦公室。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
-
青海省2021年徵地補償條例包括哪些內容
青海省徵地補償條例包括哪些內容?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及《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實施意見》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