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債權債務向消滅?
債務問題一直是一個較爲敏感的問題。在進行借款或是債務交易活動的同時,一般會簽訂相關的借據以避免日後可能會產生的債務問題。有些時候,債務的所有權會發生變動。針對什麼是債權債務向消滅該問題在下文中就進行了相關解答分析。
什麼是債權債務向消滅?
債權債務關係消滅的概述,債的消滅的概念債的消滅,是指債的關係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債的消滅的原因債的消滅原因大致有四類: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消滅,如免除、解除;基於債的目的達到而消滅,如清償、混同。
(一)債的移轉的概念和特徵債的移轉,是在債的內容與客體保持不變的情形下,債的主體發生變更的一種法律制度。債的移轉有以下特徵:1、債的移轉爲債的主體的變更債權人變更爲債權移轉,債務人變更爲債務承擔。2、債的移轉不改變債的內容與客體3、債的移轉是以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爲前提的4、債的移轉保持債的同一性
(二)債的移轉的原因1、法律行爲2、法律的直接規定(如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併而發生的債的移轉)3、法院的裁決
(三)債權讓與
1、債權讓與的概念和方式債權讓與即債權移轉,是指不改變債的關係的內容,債權人將其債權移轉於第三人享有的現象。其中的債權人爲轉讓人,第三人爲受讓人。債權讓與可分爲全部讓與和部分讓與。
2、債權讓與的要件債權讓與一般應具備以下要件:
(1)須存在有效的債權有效債權,是指債權真實存在且未消滅。
(2)被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合同法〉第79條明確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a、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依合同性質不得讓與的權利,一般包括:a、基於個人信用關係而發生的債權,如僱傭、委託、租賃等合同所生的債權。b、專爲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如專爲特定人講授外語的合同。c、不作爲債權,如竟業禁止約定。d、屬於從權利的債權b、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c、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3)讓與人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並且不得違背法律的有關規定讓與人在轉讓債權時,一是讓與人和受讓人一般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二是讓與人應有讓與的權限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案例:甲對乙享有100萬元的合同債權,該債權具有可轉讓性。甲將其債權轉讓與丙,則:
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與丙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無效;
b、如甲未通知乙,則甲與丙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無效;
c、如甲未通知乙,該債權轉讓協議有效,但對乙不發生效力
d、如甲未通知乙,該債權轉讓協議有效,對甲乙丙均發生效力
3、債權讓與的法律效力
(1)債權讓與的內部效力a、債權及其從權利轉讓於受讓人b、讓與人應使受讓人能夠完全行使債權c、讓與人對其讓與的債權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2)債權讓與的外部效力a、債務人應向受讓人履行債務b、債務人對原債權人的抗辯權得向受讓人行使c、債務人得主張以其債權與讓與的債權的抵消。
通過對於上文內容的總結分析可以得出,對於什麼是債權債務向消滅該問題而言主要有債務轉移以及債務消滅等幾個方面。一般情況下來說,在進行債務債權消滅之前需要進行債務的轉移。債務的轉移需要具備合法性以及雙方當事人的相關簽字證明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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