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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轉移後仍需寫借條嗎

一、債務轉移後仍需寫借條

債務轉移後仍需寫借條嗎

債權轉讓之後一般不需要重新寫借條,需要寫的是債權轉讓協議,這樣原來的借條就會被債權轉讓協議所取代。但是債權轉讓協議必須要對債務人進行書面通知,沒有通知的,轉讓協議對債務人沒有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二、條和欠條的區別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係不同:借條一般反映爲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係,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

2、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一般是基於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係產生的後果:譬如買賣、服務等。

3、區別的法律後果:

(1)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2)舉證責任不同: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鑑於,欠條和借條的區別,因此,欠條、借條的寫法應當注意。

所以通過對借條的相關了解,那麼在實際生活中如果是發生了債務轉移的話,那麼只要有對應的轉移協議是不需要再寫借條的,同時借條與欠條本身也是有區別的,所以如果在實際生活中發生了借貸關係,一定要注意借條的正確寫法。

標籤:需寫 借條 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