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如何約定違約責任?
個人借款合同的違約責任,應該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約定。當事人可以約定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也可以約定違約金、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規定: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款合同需要由債務人和債權人來進行協商處理,而對於合同的條款也要表達出雙方的真實意思,這樣才能確保合同的有效性,特別是對於違約的責任,就一定要在簽訂之前協商好,只要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條款,就需要依法的承擔。
-
實際借款和借條約定借款不一致法院會受理嗎?
律師解析:借款糾紛起訴,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受理,因此實際借款和借條不一致,不會影響法院受理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
-
咋樣寫資金拆借合同
律師解析:資金拆借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要明確甲乙雙方的名稱,明確拆借資金的用處。2、約定利息以及還款時間、合同的生效要件,簽字之日起生效還是自資金到賬之日起生效。3、違約責任,履行過程中的出現異議時的解決機構,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約定管轄法院。法律依...
-
僞造假欠條夠詐騙罪嗎
律師解答:可以是詐騙罪。律師解析:出借人通過寫假的借條逃避債務償還的,是屬於詐騙的行爲,如果出借人不償還債務的,出借人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借條是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有效憑證,借條需要是真實合法的,如果是僞造的借條,通過虛假訴訟侵害當事人利益的,是需要承擔相應法...
-
借支單的作用有哪些
律師解析:借支單就是借款單,報銷單是用來報銷費用時用的;借支單在法律的角度來說,是合同的一種。那麼借支單的作用是怎麼樣的呢。在企業內部,借款單和借據是可以通用的,不同的是,借款單可以附原始憑證,受身材的影響,收據就沒這功能啦。借支單,顧名思義,就是兩用的,借款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