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發現夫妻死亡前轉移財產怎麼辦
一、債權人發現夫妻死亡前轉移財產怎麼辦?
(一)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如果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
這裏債權人在行使撤銷權的時候應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同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二)債權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爲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債權人可向有執行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前的財產保全,以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對於財產保全,一般情況下是無需由申請人提供擔保。因爲此時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明確,不存在因申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
二、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要注意什麼?
(一)必須向法院提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規定的撤銷權並不是僅憑債權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債務人與第三人所爲發生效力變化,債權人必須通過司法程序行使,藉助法院判決實現撤銷權。
(二)撤銷權人起訴時應證明:第一,其對債務人享有有效債權。第二,債務人實施了處分財產的行爲。第三,債務人不正當地處分了財產。第四,處分行爲發生在債權成立之後。至於債務人處分行爲是否影響了債務人的清償能力,這一舉證責任在債務人。公民的私有財產屬於個人隱私,債務人對自己的清償能力認知程度大大高於債權人。如果債務人認爲其處分行爲並未影響其清償債務的能力,就應就其還擁有其他財產足以履行債務進行舉證。
(三)撤銷權人只能要求確認債務人
與第三人之間轉讓財產的行爲無效,不能直接請求受償。民法理論上認爲,撤銷權旨在保護全部債權人之利益,撤銷權行使後發生的返還財產,是全體債權人的共同擔保,由一般債權人平均受償。撤銷權實現的效果只是使債務人的財產恢復原狀,至於債權人要獲得清償,必須另行向債務人請求。
夫妻在去世前轉移財產的這種行爲都是有據可查的,就算夫妻沒有轉移財產,去世之後夫妻生前的合法財產也應該先償還債權人的,可是夫妻無視債權人的利益直接就把財產轉移了的話,不管是轉移給了誰,理論上都不應該影響到債權人的利益,但債權人需要先收集夫妻惡意轉移財產的實質性證據。
-
夫妻一方債務包括
律師解析:1、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即結婚之前一方或雙方對外所欠的債務。離婚時一般仍視爲個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償還。2、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債爲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扶養義務的親屬、朋友所負的債務。這種債務應由個...
-
能怎麼明確夫妻個人債務
律師解答:通過具體情況是否滿足要求。律師解析:1、夫妻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這種債務一般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義務爲其償還,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其將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但雙方以逃避義務爲目的的不予准許。法律...
-
債務人死亡後其債務怎樣清償
律師解析:1、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張債務,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屬於個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從債務人的遺產中主張權利。若遺產已經被分割,債權人有權要求借款人的繼承人在所繼承的借款人的遺...
-
離婚後的共同債務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離婚後的共同債務的解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債權人有權要求另外一方進行債務的全部連帶責任,但是償還全部債務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