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有隱藏債務怎麼辦?
一、離婚時有隱藏債務怎麼辦?
《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爲,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離婚期間,配偶擅自單方轉移共同財產,另一方如何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一方當事人擅自轉讓了財產,並且轉讓的財產價值明顯低於財產的實際價值的,可以申請價格評估機構對於被轉讓的財產的實際市場價值進行評估,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需要提醒的是,在婚姻家庭糾紛當中,如果害怕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可以在起訴的時候申請人民法院對房屋、銀行存款等進行財產保全,以避免起訴後另一方當事人通過不正當的手段轉移財產,從而給將來生效判決的執行造成困難。
離婚時,一方起訴要求另一份承擔共同債務時,若另一方不認可,法院一般的觀點是因該債務與案外人有利害關係,須案外人蔘與後才能查明事實,應由債權人直接向債務人主張,一方可以待債權人主張債務時一併處理,故在離婚訴訟中不予處理。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但非法債務除外,賭債或從事違法犯罪行爲所欠債務要麼不受法律保護,要麼應由債務人自己一人承擔)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爲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需要明確的是,離婚債務的分隔與財產的分隔具有相同的原則,都應當堅持公平平等的方式進行分隔,一般情況下,首先應該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合理的認定,再由雙方協商決定債務分隔情況,如果發現一方隱藏債務的,另一方可以在離婚後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隔債務,拒絕承擔對方的債務。
-
夫妻一方債務包含
律師解析:1、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即結婚之前一方或雙方對外所欠的債務。離婚時一般仍視爲個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償還。2、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債爲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扶養義務的親屬、朋友所負的債務。這種債務應由個...
-
夫妻之間要怎麼認定個人債務?
律師解析: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後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夫妻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爲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應該有以下幾種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但雙方以逃避義務爲目的的不予准許。3...
-
民法典中夫妻之間債務不用共同償還的是什麼
律師解析: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和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
-
什麼情形下婚內債務協議無效?
律師解析:一、婚內債務協議無效的情形:1、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該債務協議無效。2、第三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與夫妻簽訂的債務協議,該債務協議無效。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5、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