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擔保一定要抵押物嗎
擔保,是指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爲保障其債權實現的,要求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合同。
一、擔保方式
根據法律規定,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1、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爲。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享有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的權利。其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的,保證人只能在主要債權範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保證人求償權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從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完畢之日起算。保證人對債權人不享有請求給付的權利。其權利主要爲抗辯權和抵銷權。
2、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爲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爲。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需要事項
1、當事人在爲合法的債權提供擔保時,只能提供以上這五種擔保,而不能創設新的擔保形式。
2、五種擔保形式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區別:保證產生的權利爲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性;定金產生的權利也是債權,同樣不具有優先受償性;抵押、留置、質押取得的是擔保物權,對擔保物及其變現所得的價款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綜上所述,對於問題“擔保一定要抵押物嗎”擔保的形式並非單一,所以擔保並不一定需要抵押物。擔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可以從中進行選擇,但是要提醒大家在提供擔保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一些事項,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漯河律師。
-
擔保的方式主要有哪幾種
一、擔保的方式主要有哪幾種擔保法規定,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爲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爲。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
-
房產抵押擔保未做公證和他項有什麼後果?
下列房產交易當事人必須先辦理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資料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證書轉移登記手續。但在辦理所有權證書時,有幾種必須公證的情形:1、合法繼承人繼承房產,必須提交《繼承權公證書》;2、遺囑人爲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合法繼承人和...
-
擔保貸款抵押合同中擔保貸款抵押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擔保貸款的含義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爲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爲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
-
解除抵押暫住證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