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抵押期限是多長時間?
一、什麼是不動產抵押
不動產抵押,是指以不動產爲抵押標的物而設立的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於不動產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轉移對其的佔有即可達到擔保之目的,因此在實踐中受到社會的普通歡迎。
二、不動產抵押登記生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零二條規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三、不動產抵押期限是多長時間?
所謂抵押期限是指根據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定,抵押權人能夠行使抵押權的有效期間,即抵押權有效存續期間。抵押期限對抵押權產生作用,突出表現在時效的有關規定是否適用於抵押權,此點在理論上歷來存在肯定說與否定說之爭。肯定說,時效之適用客體爲一切民事權利,抵押權當包含其中,而否定說則認爲,時效僅對於請求權適用,物權請求權可以作爲時效客體,但物權本身則不能適用時效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結束後,擔保權人在訴訟時效結束後的二年內行使擔保物權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由此可見,該條款一方面肯定了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另一方面也對主債權在消滅時效過後抵押權的行使給予了一定的限制---即要在主債權的訴訟時效結束後的二年內行使抵押權,人民法院纔會予以支持。
綜上,我國沒有法律對抵押權時效及期限問題做出明確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但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訴訟時效結束後兩年內行使擔保物權的,法院應當支持,對抵押權行使的時間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提供的不動產抵押期限的相關知識,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秦皇島律師。
-
土地反擔保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一、何爲反擔保反擔保又稱爲求償擔保,是指爲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後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擔保法》對擔保制度衍生出來的反擔保問題已經作了原則性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第三人爲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
-
保證期間可以中斷訴訟時效嗎?
一、保證期間可以中斷訴訟時效嗎?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斷,保證期間可以認定爲認諾事項,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
-
典當房屋抵押貸款利息是多少
隨着網絡購物平臺的興起,很多人爲了購物方便開通了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這兩者是給人們帶來不少便利,但同時帶來的麻煩也不少,網絡上黑客手段技術高明,一不小心當事人就泄露了自己的銀行密碼,導致存款被盜刷。所以消費者一定要確認支付是否安全,不要隨意點擊外來鏈接。...
-
農村房屋抵押可以進行嗎?
一、農村房屋抵押可以進行嗎?以往農村的房子是無法辦理抵押貸款的,主要是因爲農村的房屋屬於集體所有,無房屋產權證,也就是說,農村的房屋缺乏辦理住房登記、確認制度、產權不明晰。如果農民同志想要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辦理抵押貸款,必須要擁有房屋的財產權、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