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因果關係推定存在過錯包括哪一些情形
過錯推定原則,也叫過失推定,在侵權行爲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訴訟中,能證明違法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的情況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證明損害的發生自己無過錯,那麼就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損害、致物損失的行爲中有過錯,併爲此承擔賠償責任。在醫療糾紛中,實行過錯推定原則。在過錯責任的認定上,如果患者可以初步證明醫療機構存在以下情形的,則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1.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2.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3.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僞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此時患者也即完成了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的初步證明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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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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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休息時間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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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如何處置輕微醫療事故
律師解答:向負責人報告。律師解析: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爲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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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後怎麼上訴
律師解析:(一)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爲15天;不服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