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如何打醫療事故糾紛?
一、律師如何打醫療事故糾紛?
律師接受當事人委託前可以提供諮詢法律服務,並根據實際的醫療事故來審查該案是否具備受理條件:
(一)是否存在醫患關係;
(二)是否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結果;
(三)在醫療活動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爲;
(四)違法、違規行爲是否和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五)訴訟時效。
確立醫患關係通常根據患者就診的掛號憑證、病歷記錄、影像資料、醫療費發票,或者與就診相關的其他資料。人身損害結果包括暫時性的人身損害及永久性的人身損害;代理律師應當審查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患者發生了具體的損害結果。律師依照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診療護理規範、常規,全面分析當事人是否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代理醫療機構的律師,應當審查患者是否有不配合診斷、治療、護理的行爲。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爲1年,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爲起算點。律師應當充分把握應當知道的涵義。
二、醫療事故的處理程序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沒有異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複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於醫療事故的具體處理情況,一方面是需要嚴格基於導致醫療事故的原因來進行認定,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根據醫療事故糾紛造成的嚴重後果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
-
植物人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爲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
-
醫療糾紛沒有證據該如何收集證據
律師解析:醫療糾紛沒有證據可以這樣收集證據:1、拍照取證,保存原始證據,如反映事故情形的照片、錄音錄像等。2、收集病歷卡,病史治療記錄,保留就醫過程資料。3、調取醫院電子視頻錄音錄像。4、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獲取鑑定報告。5、詢問證人,獲取證人證言。6、封存病例。...
-
三級戊等醫療事故賠償金額
如今,醫療事故已成爲我國難以迴避的問題,對此患者若想要獲得賠償則需要確認醫院對醫療事故所造成的責任程度。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醫療事故的責任程度劃分主要是分爲四種責任程度,分別是完全責任和主要責任,亦或是次要和輕微責任等。需要經過鑑...
-
醫療事故糾紛認定的條件有哪些?
一、醫療事故糾紛認定的條件有哪些?醫療事故糾紛認定的條件有:1、患者在醫療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2、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過失行爲;3、患者所受的人身損害是醫療過失行爲所致。對於第1項事實,較易於證明。但對於第2、3項事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