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鑑定程序
醫療事故鑑定1.69W
(1)審查鑑定委託書、送檢資料材料等;
(2)舉行聽證會;
(3)鑑定人進行鑑定,必要時組織專家討論;
(4)出具鑑定文書。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和醫療過錯司法鑑定二者鑑定的核心一致,而二者之間主要在鑑定的啓動次序,鑑定的委託形式,鑑定程序,證據的形式上存在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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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火化如何處理醫療事故
律師解答:可申請鑑定後要求醫院賠償。律師解析: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鑑定。但由於遺體已經火化,鑑定只能憑病歷、處方等記載資料進行鑑別、判斷,準確性較差,且這些資料都是醫院提供,難以得出客觀真實結論。醫院存在責任的,醫院應該賠償當事人的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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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1、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時間我國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患者及其家屬從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生命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申請。這個規定與我國訴訟法規定的醫療事故糾紛的訴訟時效是相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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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嬰兒醫療事故怎麼鑑定
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醫療事故爭議,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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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事件鑑定時效是多久
爲一年。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第三十七條,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