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處理原則有哪些
1、堅持不以醫療事故鑑定爲前置的原則
最高法院規定,審理醫療糾紛案件不再以醫療事故鑑定爲前提,並不僅只是個程序上對當事人的安慰,給一個平息不滿情緒的緩衝,而是對過去這一作法的否定。
2、堅持醫患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
醫生是醫院的主宰,是患者的上帝。可以說是掌握着患者的命運,有的醫生往不認爲自己是給患者治病,爲患者服務的,而是患者有求於自己。我國長期處於公費醫療的。
3、堅持過錯原則
這裏的過錯原則,不僅是在對患者治療中的過錯,包括在履行醫療合同整個過程中的過錯。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十一條
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的,應當由涉及的所有醫療機構與患者共同委託其中任何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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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侵權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1、醫療責任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事法律規範,過失地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2、醫療技術事故,是指因技術失當而違反醫療操作規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3、醫療差錯。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頒佈實施之前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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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無證經營罰款多少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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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協商處理方法有哪些
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6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47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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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訴訟怎麼打
患者一方要打贏官司,仍然要舉出比較充分的證據。一般來說,下列證據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患者身份證複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複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2、病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