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調解範圍有哪些
調解在行政訴訟中的適用範圍爲:
1、行政自由裁量權案件。
2、行政裁決案件。
3、行政合同案件。
4、行政指導案件。
5、行政不作爲案件。
6、行政許可案件。
7、行政徵收案件。
8、行政補償案件。
9、被訴行政行爲有瑕疵,但不宜判決變更或撤銷的案件。
法律依據:《行政複議法》
第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在法定行政複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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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立案標準的規定有什麼
中國對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的立案標準是:變造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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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許可證辦理需要的條件是什麼
建築施工許可證辦理需要的條件是:(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二)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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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的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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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證明歸誰拿
由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申請人領取。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爲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