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調解的適用範圍
行政調解的範圍主要包括: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行政爭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依法由行政機關調解的民事糾紛。
行政調解的原則:
1.自願原則;
2.合法原則;
3.公平公正原則;
4.注重效果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複議機關可以按照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二)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製作行政複議調解書。調解書應當載明行政複議請求、事實、理由和調解結果,並加蓋行政複議機關印章。行政複議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
公積金多久可以取一次錢
律師解析:不同情況提取公積金的提取頻率是不一樣的,一般正常的提取公積金最快3個月可以取一次,但限制很多。如果是選擇公積金還貸的話就相當於每月提取一次,不過都是直接打款到房貸卡上,提取數額也有限制。如果是銷戶的話可以不用考慮提取時間直接全部提取。法律依...
-
什麼情況下舉行聽證會呢
聽證除了由當事人提出以外,行政機關認爲有聽證必要的也可以組織所證。但是,必須事先商得當事人的同意。行政機關認爲有必要舉行聽證的情況大致有以下幾種:1.行政處罰案件重大、複雜,需要極其慎重決定的,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行政機關組織聽證,有利於作出正確的行政...
-
有過案底的人如何出國
如果當事人只是留有案底,沒有被限制出境的話,是可以出國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中國公民不準出鏡的類型包括: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2、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
政治公民的基本權利有什麼
律師解析: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1)政治權利和自由。(2)人身自由。(3)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4)平等權。(5)宗教信仰自由。(6)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羣權利受憲法和法律特殊保護等。【法律依據】《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