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X福與XX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其他申訴行政裁定書
(文中人名均爲化名)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張廷福,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住所地:重慶市渝中區管家巷7號。
法定代表人汪紹敏,局長。
張廷福因訴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一案,不服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2014)渝五中法行終字第00314號行政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張廷福申請再審稱,因渝中公安分局、渝司法局、渝中檢、渝中區法院、渝五中院等部門,共同違反法律的基本原則,作出錯誤的裁定判決和通知,故這些法律文書均應通通撤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法律的總則,必須以事實爲依據,請求高院依法判決,彰顯正義。
本院認爲,本案被訴具體行政行爲是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簡稱渝中區分局)對張廷福作出的渝中公不告(2014)第1號《不予公開告知書》,故本案的審查重點是被訴行政行爲認定事實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張廷福於2014年5月4日向渝中區分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公開:1、公安機關處理決定書;2、被不起訴人張廷福的供述和辯解;3、被害人洪志源的陳述;4、證人楊文兵、雷正田等人的證言;5、洪志源入院病歷、證明;6、其他案卷材料。渝中區分局於同年6月16日作出渝中公不告(2014)第1號《不予公開告知書》,以張廷福申請公開的信息屬於國家祕密、警務祕密爲由不予公開。經審查,張廷福申請公開的信息系渝中區分局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授權,在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收集形成的刑事案卷材料,不屬於政府信息範疇。渝中區分局不予公開的理由雖然不當,但結論正確,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張廷福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張廷福的上訴並無不當。
綜上所述,張廷福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張廷福的再審申請。
-
行政訴訟案件級別管轄如何確定
一、行政訴訟案件級別管轄如何確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海關處理的案件、本轄區內重大複雜的案件以及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爲提起訴訟的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內重大、複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
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怎麼樣處理
一、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怎麼樣處理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口頭或書面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作爲被告提起行政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
行政強制執行能懲罰嗎,行政處罰執行的方式
一、行政強制執行能懲罰嗎行政處罰不屬於行政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行爲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的懲罰,而行政強制執行是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爲採取的強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
-
民法典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有哪些
一、民法典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有哪些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他人祕密的,要承擔保密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條【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