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訴訟時效?
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如何確定訴訟時效的起算點?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歸還借款時起算,最長可達20年。具體請看下文的詳細介紹。
借條和欠條都是一種債權憑證,兩者在作爲債權憑證的效力上是沒有區別,但在訴訟時效計算的起算點上卻有不同之處,各自的保質期具有較大差異。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注意: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爲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爲一年。
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爲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爲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還款期明確,訟時效何時起算?
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權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確定,因爲未按約定時間還款就等於侵害了債權人的利益,故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債務的訴訟時效起算點應爲約定還款期限界滿之次。此種情況下,借條和欠條是沒有區別的,應該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訴訟時效均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次日起計算爲兩年。
三、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如何確定訴訟時效的起算點?
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歸還借款時起算,最長可達20年。
欠條: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條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
如果一張借條上面沒有註明還款日期,該借條的訴訟時效一般爲三年,從債權人主張歸還借款時起算,訴訟時效最長會達到20年。但是如果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這個時候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則法院會判決駁回其訴訟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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