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租賃合同糾紛訴訟費一般按照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訴訟審理過程中其它申請費標準是什麼?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爲收取。
當事人複製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
有關租賃合同糾紛的起訴處理,是基於實際的矛盾糾紛而定的,司法機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決處理,特別是在涉及到訴訟的過程中,涉及到調查取證的情況,如果進行鑑定等程序還需要按照規定的標準來收到其它申請費用。
-
行政複議成功後拘留了怎麼辦
一、行政複議成功後拘留了怎麼辦行政複議成功後,撤銷具體行政行爲的,如果行政拘留決定已經執行,當事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
-
判拘役起算行政拘留嗎?
一、判拘役起算行政拘留嗎?不是。1、拘役和行政拘留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有明顯區別:1)性質不同。拘役是處罰種類之一的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2)適用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罪犯的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爲人。3)適用...
-
行政拘留如何折抵刑期?
行政拘留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行爲人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後,又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如果被告人被判處刑罰的犯罪行爲和以前受行政拘留處罰的行爲系同一行爲,其被拘留的日期,應予折抵刑期,如果被判處刑罰的...
-
對行政處罰告知書能否申請複議
一、對行政處罰告知書能否申請複議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被處罰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對處罰不服的,可以自收決定書6個月內申請行政複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