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職務侵佔罪起刑的標準是什麼?
2018新職務侵佔罪起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 第一款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調節基準刑,但累計增加的刑罰量不得超過基準刑:
(1)職務侵佔行爲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兩種情形同時具備的,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職務侵佔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職務侵佔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職務侵佔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職務侵佔的款項用於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確因治病、學習等生活急需而實施職務侵佔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職務的侵佔這項罪名是在現在的很多的公司以及單位經常發生的,這時候法律就要嚴加管制,但是如果是遇到特殊的情況導致的職務侵佔的罪名的發生的話也是可以經過一些方法減輕罪行的,像是出現救災、防汛、扶貧、治病等特殊的情況的話那麼是可以進行減輕罪行額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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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構成職務侵佔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已有,數額較大的,構成職務侵佔罪。職務侵佔罪的犯罪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而且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因而是特殊主體。《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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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處職務侵佔罪的罰金嗎
在對很多財產類的犯罪處罰中,對犯罪分子的處罰都有罰金刑,有的是處罰金,有的則是直接沒收財產。那麼對於職務侵佔罪來講,是否也能對犯罪分子判處罰金呢?本站小編從此罪的量刑規定中爲您做詳細解答。一、職務侵佔罪的罰金,可以判處嗎職務侵佔犯罪的量刑中是沒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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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數額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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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侵佔8000怎麼判刑
拘留,職務侵佔8000不構成犯罪,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治安管理的處罰。。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