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數額較大的認定規定是什麼?
一、挪用資金罪數額較大的認定規定是什麼?
挪用資金罪數額較大的認定規定是挪用本單位資金達到1萬元至3萬元以上的是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
二、挪用資金罪
挪用資金罪侵犯的直接客體爲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侵犯的對象是行爲人所在單位的資金,主要是該單位的處於貨幣形態的財產,如人民幣、外幣以及股票、支票、國庫券、債券等有價證券。挪用本單位物資設備或其他物化財產的,現階段不能以本罪論處,但這類行爲的社會危害性有時也很嚴重,將來修改刑法時,可考慮將這類行爲規定爲犯罪。如果行爲人將本單位物化財產挪用並予以變現,將變價款交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的,則其行爲在本質上與一般的挪用資金行爲完全一致,如其行爲同時符合挪用資金罪的其他構成要件,則應以挪用資金罪論處。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爲。
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包括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工。上述的董事、監事和職工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三是上述企業以外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職工,包括集體性質的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另外在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其他職工以及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爲本罪的主體,只能成爲挪用公款罪的主體。
本罪行爲人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目的是爲了非法取得本單位資金的使用權,而不是企圖永久佔有。至於挪用資金的行爲動機,則可能是多種多樣的。譬如爲了經營辦企業,有的是爲了解決家庭困難,有的是爲了從事非法活動,等等。
在現實生活當中,對於單位內部的資金,千萬不能夠挪用爲自己的資金來進行一些非法利益的使用。否則的話很有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當然了,挪用資金罪他必須要達到數額較大的這個標準才能夠進行立案處理,一般情況下是1萬元至3萬元之間的。
-
職務侵佔罪與非罪的區別是什麼
無論是怎樣的犯罪,在劃分罪與非罪的時候都是很關鍵的。畢竟如果證明沒有達到犯罪標準的話,那麼一般是屬於違法行爲,此時的處罰就不會那麼重。對於職務侵佔罪來講,職務侵佔罪與非罪的區別有哪些呢?請從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在職務侵佔罪中,侵佔財產的數額是劃分罪與...
-
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是怎樣規定的
一、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是怎樣規定的《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基準刑爲拘役刑;數額爲5萬元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挪用資金進...
-
職務侵佔罪與盜竊罪的區分是什麼
一、職務侵佔罪與盜竊罪的區分是什麼1、主體要件不同: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而盜竊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年滿16週歲無論從事何種工作均可構成。2、犯罪對象不同:職務侵佔罪對象只能是本單位的財物;而盜竊罪的對象是他...
-
職務侵佔罪判刑後怎麼還款
首先是否判刑要看侵佔的金額,不同的金額對應不同的起刑點,侵佔的金額肯定是要求返還的,如果無法返還的部分會綜合考慮並有可能加重刑期。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