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造成的損失應該怎麼定罪
職務犯罪有貪污罪、職務侵佔罪、挪用公款罪,等等,有不同的刑事立案標準。職務犯罪的量刑標準如下: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情節較重的(貪污救災、搶險、防汛、防疫、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及募捐款物、贓款贓物、罰沒款物、暫扣款物,以及貪污手段惡劣、毀滅證據、轉移贓物等情節);
受賄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賄行爲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職務侵佔罪:5000元~2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單位受賄罪:10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30萬元以上;隱瞞境外存款罪:30萬元以上;私分國有資產罪:10萬元以上;私分罰沒財物罪:10萬元以上。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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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是什麼呢?
律師解析:資金挪用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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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有職務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挪用資金罪有職務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1、侵犯的客體和犯罪對象不同挪用資金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資金的使用權,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資金;職務侵佔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所有權,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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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挪用資金罪罪立案是怎麼規定的?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3、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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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如下: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的數額起點,按照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而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認定爲“數額較大”,所以六萬元認定爲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