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流程
1、立案
當事人需要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審查,立案法院閱讀起訴狀進行案件形式審查後,認爲屬於自己管轄範圍、起訴的主體符合法律規定、訴訟請求明確的,會做出受理的決定,並根據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計算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後,法院立案部門將案件整體移送至審判部門。
2、審判
辦案法官收到案卷資料後,將在規定時間內將起訴書和證據材料副本交付被告答辯,並按照規定安排時間開庭審理。案情簡單、爭議標的不大的案件通常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即由一名審判人員進行審理,減半收取訴訟費用,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做出判決;一般案件都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三名審判人員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做出判決,全額收取訴訟費用。一審法院判決後,各方在規定時間內都沒有提出上訴的,裁判文書直接生效,二審程序不是民事訴訟的必經程序。
3、執行
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會規定判決文書的自動履行期限,如果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自動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公訴案件立案後還能撤案嗎
律師解答:滿足一定條件可以。律師解析:公訴案件立案後還滿足一定條件可以撤案。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
-
律師不允許會見已決犯嗎?
律師解析:1、一般來講是可以的。一是判決書下達後,還在10天的上訴期,在上訴期內,原來的一審律師還可以去會見他。2、如果是二審判決下達,或者是判決書已經過了上訴期,判決已經生效,那就要重新委託申訴的律師去會見他。辦理申訴委託手續後,律師去看守所或者監獄去會見他...
-
刑事訴訟中律師隨時可以查閱案卷材料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在刑事訴訟中,律師隨時可以查閱案卷材料。《刑事訴訟犯》第四十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法律依據:《...
-
補充偵查有什麼規定
律師解析:一、補充偵查的規定主要如下:1、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2、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爲限。3、經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