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書的作用是怎麼樣的?
一、控告書的作用是怎麼樣的?
控告書的作用是讓法院瞭解到自己的控告要求,還有就是相關的控告事實和控告理由,然後讓法院支持自己的這樣一種公告要求,使自己的權益能夠得到切實的維護,當然控告書他書寫的話是有一定的格式要求的。
控告書一般分爲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應當依次寫明下列事項:
1、文書名稱,即"刑事控告書"。
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委託代理人的身份事項。
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與控告人的事項相同。
(二)正文。是刑事控告書的主體部分,包括控告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1、控告請求。主要是請求公檢法機關解決糾紛的具體事項,即控告人通過控告所要達到的目的。控告的請求應明確、具體、合法合理,同時應注意不要遺漏。
2、控告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這裏所說的事實是被控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要具體寫出被控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目的、動機、手段、情節和結果,這部分一定要寫得清楚明白,以便於人民法院查證覈實。理由,就是以所敘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實爲依據,分析其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自己造成的損失或傷害,明確指出被告人的行爲所觸犯的刑法的具體條款和構成的罪名,並重申控告請求。
(三)尾部。
依次寫明:致送公檢法機關的名稱、控告人簽章、時間和附件名稱。
二、什麼是刑事控告書?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第二款、三款規定: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該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在日常生活當中可能控告對於大多數的人員來說並不是特別的熟悉,而在我們國家的刑事訴訟法當中,84條第2款和第3款是對於刑事控告書做出了一個明文的規定的,發現一些案件情況的時候可以控告。
-
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換押證的作用是: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與人民檢察院遞次移送交接時,移送機關應當填寫《換押證》作爲憑證。移送的情況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後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後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檢察院退...
-
公訴案件立案後還能撤案嗎
律師解答:滿足一定條件可以。律師解析:公訴案件立案後還滿足一定條件可以撤案。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
-
刑事案件能夠申請再審嗎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能夠申請再審。再審程序,是指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在具有法律規定的再審事由時,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對原審案件也稱“本案”再次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判的一種特別救濟程序。再審程序包含一整套啓動、審查再審事由、原審案件再次審理的...
-
詐騙罪派出所會管嗎
律師解答:會的。律師解析:詐騙案派出所是會管的。派出所屬於公安機關的一個派出機構,詐騙罪是涉及到經濟的犯罪,一般由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管轄。當事人報案直接撥打110或到最近的判處機構都會被接收管理,待當事人說明情況後自動歸入相關部門。公安機關對於報案都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