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事故冒名頂替罪怎麼判刑的?
一、單方面事故冒名頂替罪怎麼判刑的?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爲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爲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爲。從該解釋可以看出:首先,行爲人要有交通肇事後逃跑的行爲;其次,行爲人交通肇事後逃跑的目的是爲了逃避法律追究。行爲人在交通肇事後找人頂罪,在一般情況下,行爲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即離開現場。即使他在現場,也不會承認自己是肇事人,他肯定是找其他人來頂替自己的行爲,由頂替人來承擔自己的責任。因此,仍應認定是一種逃跑行爲。行爲人找人頂罪的目的是爲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是毫無疑問的。因此,行爲人找人頂罪的行爲應認定交通肇事後逃逸。
(2)有的行爲人在找人頂罪後,感到內疚向公安交警部門投案,並如實供述交通肇事犯罪事實的行爲。有觀點認爲,這種情況就不能認定是爲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也就不能認定交通肇事後逃逸。事後自首這不影響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就象有的盜竊犯,在竊得財物回家後感到不安又將所竊的財物主動退還失主,仍應認定其盜竊犯罪既遂一樣。"交通肇事後逃逸"的法定量刑情節一旦形成,就不能迴轉。事後,行爲人感到內心不安,主動到有關部門講清問題,這是他原先在主觀上逃避法律追究轉變到主動接受處理的一個轉換,也只能認定交通肇事逃逸後自首。交通肇事逃逸後自首,這是另一個法定的從輕量刑情節。因此,我們不能將後來的自首去否認他當時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實。
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頂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處理;頂替者按妨礙公務行爲看待。重特大事故情況下,被頂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處理;頂替這按包庇罪、妨礙公務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冒名頂替者構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爲。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酒後駕車撞人怎麼賠?
1、死亡賠償金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喪葬費
據相關法律規定,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被扶養人的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酒後駕車撞人,受害者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需要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被撫養人的生活費。死亡賠償金應該按照本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進行計算,一般來說賠償20年。如果受害者家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到其年滿18週歲。
-
故意傷害罪的鑑定多久出來
7日內。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
-
涉嫌掩飾隱瞞罪怎麼認定
掩飾隱瞞罪應該是指《刑法》中規定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只不過說很多人可能習慣性的稱之爲掩飾隱瞞罪了吧。此罪主要指的是在知情的情況下掩飾隱瞞其犯罪價值,也就是犯罪所得的行爲。實際認定此罪的時候就要區分清楚構成要件,包括客觀方面、主觀方面、客體以及...
-
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
一、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一)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爲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
-
多次非訪能定尋釁滋事是什麼?
我們大家都知道,尋釁滋事是從流氓罪中分離出來的,願意就是,近幾年來擾亂社會秩序的非法行爲太多,但是法律並沒有明細的解釋,所以有關部門纔會將尋釁滋事單獨列出來,給非法分子警告,非訪,就是非正常訪問的意思,那麼,多次非訪能定尋釁滋事是什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