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預備狀態是怎樣的
一、犯罪的預備狀態是怎樣的
犯罪預備具有以下四個特徵:
(一)主觀上爲了犯罪
(二)客觀上實施了犯罪預備行爲
(三)事實上未能着手實行犯罪:一是預備行爲沒有完成,因而不可能着手實行犯罪;二是預備行爲雖已完成,但由於某種原因未能着手實行犯罪。
(四)未能着手實行犯罪是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預備行爲與犯意表示的區別
在認定犯罪預備時,應注意下述二種區分:
(一)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的區分
犯意表示是在實施犯罪活動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圖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流露出來。犯意表示雖然在客觀上也表現爲一定的行爲,但這一行爲僅僅是其犯罪意圖的表露,還不屬於爲犯罪製造條件的行爲,因此,它和犯罪預備具有本質的區別:犯意表示不可能對社會造成實際危害,也不具有對社會的現實危害性,因此刑法沒有規定處罰犯意表示。而犯罪預備是爲着手實行犯罪而製造條件,對社會存在着實際威脅,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規定預備犯應負刑事責任。
(二)犯罪的預備行爲與實行行爲的區分
犯罪的實行行爲主要是刑法分則所規定的行爲,在一般情況下,預備行爲與實行行爲不難區分,但也有少數情況,預備行爲與實行行爲的區分存在一定難度。例如殺人、搶劫、強姦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隨行爲、守候行爲或尋找被害人的行爲等,到底是預備行爲還是實行行爲?對此,在刑法理論上存在不同觀點。我們認爲,這些行爲的性質基本上還是爲進一步實行犯罪製造條件,不能認爲已經着手實行犯罪,而應視爲犯罪預備行爲。
綜上所述,對於一些犯罪都是有預備的,對於這種情況在量刑的時候都會加入加重處罰的考慮當中,但是對於一些犯罪的預備狀態需要區別的是,這時候並沒有實施犯罪,所以很有可能是處於犯罪中止,可以認定爲犯罪未遂的狀態的。
-
刑事拘留通知書上的罪名還能改麼?
有變更的可能。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需要根據初步掌握的案件情況確定一項具體涉嫌的罪名,不過隨着偵查工作的深入,案件事實、證據逐步固定、查清,根據查明的事實以及證據公安機關認爲構成其他犯罪就會在刑事拘留最長30日內,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時...
-
什麼是幫信罪?
信息網絡可以做的事情是非常多的,信息網絡發明以來,已經大大改變了人類的工作和生活習慣。現代人類的工作和生活基本上離不開網絡,而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活動,那麼幫信罪是怎樣的?現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一、幫信罪是什麼幫助信息網絡犯罪...
-
非法集資什麼部門管,有什麼特點?
隨着金融市場的飛速發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理財平臺搞非法集資的案件時有發生,給不少人都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近年來,國家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人民羣衆遭遇非法集資後,應該知道如何維權。那麼,非法集資什麼部門管?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
未成年犯罪的司法保護是什麼?
“未成年犯罪”這個詞在當今社會已經普遍之際。因爲未成年的犯罪機率一度上增。殊不知,“未成年犯罪”看起來簡單,其實,它卻牽連着我們的一生!那麼,今天小編就爲大家講一下“未成年犯罪的司法保護”的有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是指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