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爲犯罪可判幾年,有啥規定?
一、不作爲犯罪可判幾年,有啥規定?
不作爲致人死亡不僅可以成立故意殺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區分這兩者的關鍵在於,行爲人對其不作爲行爲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態,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一般而言不作爲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拒絕履行的行爲。是指能夠有條件作爲,而拒絕履行作爲的行爲。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條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戰時在救護治療職位上,有條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傷病軍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傷病軍人重殘、死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要達到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爲。
二、不作爲犯罪有什麼類型?
(一)純正不作爲犯
也稱真正不作爲犯,是指只能由不作爲構成的犯罪成該種犯罪。純正不作爲犯在我國刑法中比較少,主要包括《刑法》第261條遺棄罪,第201條偷稅罪等。
純正不作爲犯具有三個特徵:
其一,只能由不作爲構成犯罪,作爲不能構成該種犯罪,這是純正不作爲犯的“純正”之意。
其二,不作爲犯違反的法律要求的作爲義務都是明示的,主要是由法律明文規定的。
其三,純正不作爲都是結果犯。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純正不作爲犯都以危害結果的發生構成既遂,以“情節嚴重”“情節惡劣”作爲犯罪的成立條件。由於純正不作爲犯罪在刑法中有明文規定,因而司法實踐中不會發生認定上的困難。
(二)不純正不作爲犯
也稱不真正不作爲犯,是指既可以由作爲構成,可以由不作爲構成的犯罪形態。不作爲犯主要是由作爲構成的犯罪。所以,由不作爲構成的這類犯罪,也叫不作爲的作爲犯,即以不作爲實施了通常由作爲構成的犯罪。例如故意殺人罪,爆炸罪等。舉例子說,故意殺人罪,可以使用刀砍,槍擊等作爲形式實施,也可以採用不給食物,將受害人餓死的不作爲方式來實施。
不作爲犯罪有兩種形式,分別如下,一種是純正不作爲犯也稱真正不作爲犯,包括遺棄罪,偷稅罪,遺失武器裝備罪等。另一種是不純正不作爲犯又稱不真正不作爲犯,包括故意殺人罪,爆炸罪等。
-
倒賣軍用物資最判多久?
一、倒賣軍用物資罪判多久?《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條【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本罪的構成特體有哪些?1...
-
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什麼?
一、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什麼?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從事賄賂罪的中介工作,因爲自己一直以內的原因來進行停止。我國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據這一規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
-
刑法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刑法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的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
-
多次非訪能定尋釁滋事是什麼?
我們大家都知道,尋釁滋事是從流氓罪中分離出來的,願意就是,近幾年來擾亂社會秩序的非法行爲太多,但是法律並沒有明細的解釋,所以有關部門纔會將尋釁滋事單獨列出來,給非法分子警告,非訪,就是非正常訪問的意思,那麼,多次非訪能定尋釁滋事是什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