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對行賄人留置以後怎麼辦

對行賄人留置以後怎麼辦

一、對行賄人留置以後怎麼辦?

監察機關對被調查人進行留置的,應該通知被留置人的家屬,保障被留置人員的飲食、休息和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法》第四十三條,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由監察機關領導人員集體研究決定。設區的市級以下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省級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報國家監察委員會備案。

留置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次,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省級以下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的,延長留置時間應當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監察機關發現採取留置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解除。

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提請公安機關配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第四十四條,對被調查人採取留置措施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留置人員所在單位和家屬,但有可能毀滅、僞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等有礙調查情形的除外。有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員所在單位和家屬。

二、個人行賄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爲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被留置的對象非常的特殊,留置以後也不是馬上採取強制性的措施,不過,留置實際上也等同於是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但不管是誰,都不能通過行賄這種手段去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我國,也只有監察委纔有留置權。

標籤:留置 行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