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家賠償金總額的標準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金總額的標準是什麼?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爲315.94元。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爲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爲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週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3、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爲影響的範圍內,爲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
(3)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4)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5)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於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6)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7)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8)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綜上所述,國家對公民的賠償標準是按照對公民造成的不同傷害來定的。如果是對公民的人身自由造成了侵犯,那麼侵犯了公民幾天自由就按照那幾天公民的應得工資計算,如果是侵犯了公民的身心健康的,這個計算比較複雜包含了醫藥費醫療費康復費等等,依照具體情況而定。
-
國家賠償法的時效規定是怎樣的?
最近一段時間,新聞報道有人因爲錯判被冤枉,這個時候國家會對公民造成的人身上的以及財產上的損害進行賠償,這是國家機關造成損害後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我國法律爲此制定了國家賠償法。那麼,國家賠償法的時效規定是怎樣的?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國家賠償法...
-
國家賠償天數計算的規則是什麼?
公民在遭遇到國家的權益傷害之後肯定會將國家作爲起訴的對象要求其進行合理的賠償的,但是在啓動國家賠償的程序之後是需要對實際的賠償數額進行精確地計算的,而賠償的天數就是重要的指標,其計算的規則主要就是根據法院的判決開始之日開始的。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
宣判無罪能要求國家賠償嗎
能。(1)對沒有事實妨礙訴訟行爲的人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實施妨礙訴訟的人採取司法拘留、罰款措施的。(2)超過法律規定期限實施司法拘留的。(3)對同一妨礙訴訟行爲重複採取罰款、司法拘留措施的。(4)超過法律規定金額實施罰款的。《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
-
國家賠償申請途徑有哪些方式
一、國家賠償申請途徑有哪些方式(一)金錢賠償:指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損害程度後,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金錢賠償的適用,一般應以不能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爲前提。具體講,主要適用於以下情形:(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及生命健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