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爲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爲是犯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爲積極的作爲,亦可以表現爲消極的不作爲。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槍擊、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爲,就可構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實施,還可以利用馴養的動物如毒蛇、狼犬等實施。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本罪。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
如果某種致傷行爲爲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做具體分析。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本罪論處。傷害結果其表現可多種多樣,有的是破壞了他人組織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斷手腳;有的是損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聽覺、視覺、味覺喪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則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爲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爲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
對於故意傷害罪的犯罪主體要求,一般在年齡上還是需要達到了16週歲才行。但如果是年齡已滿14週歲但是還沒有滿16週歲的人,對他人有故意傷害行爲,導致被害人重傷或者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可以以故意傷害罪論處,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不過,考慮到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需要對其從寬作出處罰。
-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定什麼罪?
律師解析:在非法拘禁過程中過失致人死亡的定非法拘禁罪,故意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
-
犯了聚衆鬥毆罪既遂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一般聚衆鬥毆罪的量刑如下:1、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是情節嚴重,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3、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故意...
-
劫奪被押解人員罪構成既遂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法律的具體規定,犯劫奪被押解人員罪構成既遂的,應這樣判:行爲人劫奪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對其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明...
-
滿足什麼要件構成搶劫爆炸物罪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要件構成搶劫爆炸物罪:(一)主體要件:主體爲一般主體;(二)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爲故意;(三)客體要件: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爆炸物的管理制度;(四)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違反爆炸物相關的管理規定,搶劫爆炸物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