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中的訴訟代理人規定是什麼
自訴案件的代理人承擔以下義務:
(1)按時出庭,法律規定如自訴人經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所以訴訟代理人在接受委託後就要盡職盡責,承擔按時出庭的義務;
(2)積極收取證據,在法庭上積極舉證的義務,自訴案件的證明責任由自訴人承擔,如果自訴人提不出有力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就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後果,或者被裁定駁回,或者敗訴,所以訴訟代理人要承擔積極舉證的義務,對證據給予充分的重視。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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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和逮捕有什麼區別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爲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爲,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批捕,是指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已經對案件進行偵查並結束,報經檢察機關批准對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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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關於坦白的規定
《刑法》所規定的坦白,第67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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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訴案件追訴時效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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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自訴人
自訴人是以個人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一方當事人。自訴人通常也就是該案件的被害人。自訴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有權參加法庭調查、辯論;有權撤訴或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有權對一審裁判提出上訴;有權對已生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