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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可以挪用麼
職務犯罪辯護律師解答2.53W
徵地補償款不可以挪用。
法律規定,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243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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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2、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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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爲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行爲。挪用的本意是公款私用、移用、佔用、借用。行爲目的是爲了使用,而非佔有公款,主要表現在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挪用並不侵吞公款,而是準備歸還,具有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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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是否屬於職務犯罪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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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認定的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爲。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