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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犯罪
職務犯罪辯護律師解答2.1W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怎麼處罰
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
【非國家工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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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職瀆職重大損失標準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瀆職犯罪規定的“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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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的區別
兩個罪名最大的區別在於主觀方面,玩忽職守罪是過失,濫用職權罪是故意爲之。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濫用職權或者超越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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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構成挪用資金罪
挪用資金罪的構成要件如下:(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對象則是本單位的資金。(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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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職務犯罪下屬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