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潛逃如何判定
挪用公款潛逃不構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構成了貪污罪。指國家工作人員爲逃避責任而攜帶公款逃跑,這裏攜帶公款即表明了不願歸還的意圖,存在非法佔有的目的,故根據司法解釋,將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以貪污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的規定: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第382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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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量刑標準2020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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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判刑要還嗎
挪用公款判刑後還需要還錢。因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是承擔了刑事責任,但承擔刑事責任後並不表示免除了應負的民事責任。在服刑期滿後,仍然要承擔歸還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責任,仍有還款義務的。《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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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由誰管轄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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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已還完後可以報警嗎
可以。只要造成損失後果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3萬元以上,並用於非法活動的,或者挪有公款5萬元以上,用於營利活動或超過3個月未還的,涉嫌挪用公款罪,可以立案偵查。挪用公款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沒有達到上述數額或沒有上述情節...